年终奖计税方式变了?你的年终奖应该今年还是明年发?

最近,一份三年前公布的文件,最近引起了部分公司人事及税务负责人的关注。研究人员发现,公司员工年终奖的税收负担可能会因此有所改变,对部分员工而言,他们可能得为相同数额的年终奖缴纳高于以往的个人所得税。

本文件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个人所得税转向了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个人获得的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如何与新税制衔接,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利益。这项于2018年年底发布的《通知》提出了一项过渡性解决方案,规定了两种计税方法。

一种办法是,居民个人获得一年一次的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纳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方式计算,按月换算后的所得税率,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同时,该通知还提供了一种替代办法,即居民个人全年领取一次性奖金,或选择纳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据该文件,从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获得一年的一次性奖金,按当年的综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今年年内取得的年终奖,有两种计税方法,即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只有在明年的税收征管中才能合并计税。大多数企业都会在2022年初发放2021年的年终奖,也就是说大多数纳税人只能选择合并纳税。

但部分企业人力资源和税务主管在测算中发现,如果选择合并计税,将意味着部分员工的税收负担将会增加。如果计算发现,如果没有新的优惠政策,对工薪阶层来说,同样的年终奖最终纳税可能会增加。

据了解,部分企业已向自己主管税务部门反映此事。但是现在还不清楚这一时间表是否会调整。据悉,目前对工薪阶层扣缴部分的年终奖金问题仍有分歧,其中一种观点认为,这类收入群体是消费的主要群体,当前消费乏力,应在税收方面加以倾斜。

至于要不要延长年终奖优惠政策,还是要结合这项政策出台时的个税制度和政策目的。一年一次的奖金政策开始于2005年,当时的个税制度还是分门别类征税,以月(次)计,按月计薪。而且全年一次性奖金如在发放当月纳入当月工资,会使纳税人适用更高的税率,有些不合理。因此,对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有助于税收公平。

但在《税法》修改之后,税制已经变成了综合和分类相结合,工资薪金是综合所得的一部分,而且是一年计税,当初制定一年内一次奖金政策的必要性,已经不存在了,全年一次性奖金再单独计算,已经没有必要了。新税法实施后,给予三年过渡期,已充分考虑政策变化对纳税人的影响。因此,有人认为:从税制的规范性、合理性上讲,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政策到期后,不得再延长。

中国在2018年启动了一项规模最大的税收改革,其核心是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四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采用统一的3%-45%超额累进税率,中国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到综合分类相结合的制度。

有资料表明,在实行个税改革之前的2018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3872亿元,比上年增长15.9%;2019年,个人所得税收入1038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1%;本年度前三个季度分别增长19%、24.9%、21.6%。据专家预计,如果全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幅度超过20%,2021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将接近2018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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